廉租住房保障受理審核程序
導語 湛江市廉租住房資格受理審核程序是怎樣呢?具體流程包括哪些內容?
個人申報——部門審批——結果公示——政府審批
1、符合條件的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鄉)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申報資料;
2、受理機關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報送房管部門;
3、房管部門收到受理機關報送的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家庭的住房狀況進行調查。住房狀況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直接作出審核決定并回復申請人。住房狀況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將相關材料轉民政部門核定其家庭收入情況;
4、民政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情況出具核定證明,反饋房管部門;
5、住房狀況和家庭收入情況兩項均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房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房管部門應當在公示期滿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