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2、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
3、服從兵役滿2年的;
4、士官服現役滿本期規定年限的;
5、因戰、因公、因病致殘已經評定殘疾等級的;
6、患病不能評定殘疾等級,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經駐軍醫院證明,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7、因軍隊體制編制調整,需要安排退出現役的
8、因國家建設需要,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機構同意接收并批準退出現役的;
9、士兵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其家庭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機構證明確需本人退出現役的;
10、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服現役的。
1、《非農入伍通知書》原件;
2、《非農優待安置證》原件(2002年冬季以后入伍);
3、入伍前非農戶口證明;
4、父母親工作單位證明(無業的持居委會證明);
5、入伍前是農業戶口,需要安置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移交
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應當制定全國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計劃。
2、接收
退役士兵所在部隊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將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安置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接收退役士兵。
3、安置
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經濟補助標準及發放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